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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 2024 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青岛大学 2024 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 资助对象:

1. 非中国籍人士;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 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49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类别

专业

资助期限

HSK成绩要求

录取条件

硕士

国际中文教育

2

HSK五级210 分、HSKK中级60

大学本科学历

须参加面

本科

汉语言

4

HSK四级210 分、

HSKK(中级)60

具有高中学历

须参加面试。

汉语言+商务双学位

HSK(四级)180

具有高中学历 须参加面

每年须缴纳第二学位学费 9000 ,须将《知情同意书》(见附件上传至学校申请系统

一学年研修生

国际中文教育

11个月

HSK三级270 分、

具有 HSKK 成绩

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汉语言文学

HSK四级180 分、

HSKK(中级)60

汉语研修

HSK三级210

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一学期研修生

汉语国际教

汉语言文

5 个月

HSK三级180 分、

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2024 9 月或 2025 3月入学

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三、申请日期:

2024 年 3 1 -2024 5 15 日;

2025 年 3 月入学者,申请截止 2024 1031日。

四、申请材料:

1、与所有申请者 有关的证明材料

※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 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推荐机构须为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水平考试考点、中国驻外使领馆等其他备案机构。青岛大学也可作为合作类(B 类)奖学金的推荐单位。

2、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流程:

1、2024 3 1 日起,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cis.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2、申请者在通过院校审核进入奖学金评审后, 登录青岛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系统:http://istudy.qdu.edu.cn/apply 注册并如实在线填写信息,并邮件告知申请两个系统的申请编号(shirley@qdu.edu.cn)后,关注邮箱面试通知。

3、集中评审, 于入学前 3 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4、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 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六、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 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七、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

青岛大学为HSK考点,可作为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推荐机构,择优推荐合作类项目(本科、硕士)申请者申请奖学金。详情可咨询 shirley@qdu.edu.cn(提交个人基本材料如护照、成绩单、学习计划等)

八、其它

1、申请者须了解我校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请关注邮箱通知。

2、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3、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4、入学资格初审与复查:学校将于奖学金新生报到时和入学后分别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和复查。审查中如发现申请者提供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确定为不合格,将取消奖学金新生入学资格或已获学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86) 532-85953863

邮箱:shirley@qdu.edu.cn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敏行楼 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266071

附件1:《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附件2:青岛大学留学生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汉语+商务”双学位项目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