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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 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申请指南

青岛大学2024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

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申请指南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学者到中国的院校学习或开展研究。自2012年起,经过中国教育部的批准,青岛大学向申请来青岛大学就读的优秀外国硕士、博士研究生颁发中国政府奖学金。

. 招生类别及专业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High-level Postgraduate Program)面向青岛大学所有硕博专业招生,博士申请者优先录取。

. 申请资格及要求

1. 申请者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学习成绩优异,表现良好,符合《青岛大学2024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青岛大学20249月拟入学研究生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2. 申请者年龄一般在1840周岁之间,其中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 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的资助。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一经发现,其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退还已领取的奖学金。

. 申请流程

1. 申请者根据《青岛大学2024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中的申请流程登录青岛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系统http://istudy.qdu.edu.cn/apply注册并如实在线填写信息,完成留学申请流程;

特别注意:

※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者提供学习成绩单需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  预录取材料: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申请人须提前联系导师或学院,完成预录取申请表后发送至邮箱:shirley@qdu.edu.cn

预录取申请表申请方法请见:istudy.qdu.edu.cn/cn/article?cid=63&pid=62&detail=320

导师联系方式:istudy.qdu.edu.cn/cn/article?cid=57&pid=54&detail=354

2. 所有通过初审的材料将由相关专业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预计将在20242月上旬通过邮件发送。通过复审的同学请缴纳申请费,并将申请费缴纳凭证发送邮件至shirley@qd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申请”)收到凭证后学校将发送青岛大学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 (申请博士的同学还会收到经导师签名确认的个人陈述)。

3. 收到预录取通知书的同学,请务必在2024310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进行网上注册与申请(受理机构编号请填"11065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B  "。提交申请前,请仔细阅读““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附件2)和“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

提交申请时,需上传青岛大学的预录取通知书(申请博士的同学还需要上传经导师签名确认的个人陈述)。(如果在获得预录取通知书以前已经提交了申请,请先撤回申请,上传预录取通知书后,再次提交申请。)

获得青岛大学预录取通知书的同学,如果没有在310日以前在CSC系统上按要求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青岛大学的推荐机会。

非中文或英文的文件,需附公证或发证单位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与申请材料准确、真实。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证,申请者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请务必确保在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上提交的材料和http://istudy.qdu.edu.cn/apply上的一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终审,申请材料将作为CSC确定最终录取结果的重要依据(并非每位获得学校推荐的同学最终都能获得奖学金)。

. 申请时间

青岛大学网上申请截止时间:2024120

. 录取与报到

1. 学校收到CSC确定的最终录取结果后,将及时通过邮件通知申请者,并将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发送给新生。(最终录取结果的公布时间尚难以确定,请留意学校通知。)

2. 新生将于20249月初开始在青岛大学学习,具体报到日期请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青岛大学录取通知书、JW201签证申请表(纸质或电子版)、《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原件如非中文或英文书写,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等材料,供学校复核奖学金资格。复核不通过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资助标准与期限

1. 免学费。

2. 奖学金生资助期限内学校向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

3.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博士研究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4.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购买。

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入学通知书上标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 评审

在校时间1年或以上的学生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年度评审主要从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以及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下一学年是否继续享受奖学金的标准。学生须于每年3月注册时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评审表参加年度评审。无故不参加年度评审或年度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丽 电话:(86) 532-85953863

邮箱:shirley@qdu.edu.cn

通讯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敏行楼 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266071


附件1《青岛大学2024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2“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

附件3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