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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申请须知

青岛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申请须知

一、奖学金资助内容

青岛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资助内容包括学费、校内基本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和留学生来华综合保险。

1.    支持地方类(DFH):所有硕博专业,择优录取;预计5-8人。

2.    省部合作类(SLJ):所有硕博专业,择优录取;预计5-8人。

3.    丝绸之路(Silk Road: 纺织科学与工程,博士(英文授课):5人;

纺织工程 ,硕士(英文授课):5人;

物流管理与工程,硕士(英文授课):5人;

金融, 硕士(英文授课):5人。

以上名额将以基金委最终通知为准。

二、申请专业及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在华留学生、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40周岁之间。硕士申请者不超过35周岁,博士申请者不超过40周岁。

2、20229月拟入学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学习成绩优异,表现良好,符合青岛大学硕博留学生入学标准要求。

4、学业成绩优秀且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5、青岛大学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硕士、博士专业均可申请。

6、非在华留学生。

三、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须从网上填写,详见申请程序)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

3、护照复印件

4、学历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录取后须补交学历证明文件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5、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扫描件或公证件

6、已就业者提交工作证明

7、HSK5210分或以上成绩(中文授课专业)

8、英语水平证明(英文授课专业,以下三选一)

*英语为官方语言的申请者;*雅思成绩达到6.0或以上,或者托福成绩达到75或以上的申请者;*上一学历阶段的授课语言为英语的证明。

9、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学者的推荐信。


10、个人申请陈述(不少于1000字,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需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博士研究生须由导师签字)。

11、相关获奖证书等。

1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因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3、预录取通知书。请联系导师或学院完成预录取流程,并获得预录取通知书。

申请方法请见:http://istudy.qdu.edu.cn/cn/article?cid=57&pid=54&detail=51




四、申请时间202221-202241

五、申请程序

1、请登陆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系统1);http://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青岛大学代码:11065。无需寄出纸质材料。

2、请关注注册邮箱提醒信息,并根据提示登陆青岛大学来华留学系统在线申请。预录取后,需在线操作“奖学金申请“并上传《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系统2);

3、符合录取条件、学校考核并获得CSC批准者,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1)》;

4、申请者可持以上文件到中国驻其所在国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青岛大学报到。

申请人须保持联络畅通,如因联络不通畅而影响考核和录取,责任自负。

六、入学手续

X1签证,按照《青岛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青岛大学报到并交验如下材料:

1、《青岛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

3、护照原件

4、护照照片8

5、“报到须知”上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评审

在校时间1年或以上的学生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年度评审主要从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以及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下一学年是否继续享受奖学金的标准。学生须于每年3月注册时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评审表参加年度评审。无故不参加年度评审或年度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266071

电话:(86) 532-85953863

邮箱:wangfang@qdu.edu.cn

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学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

2、住宿费由学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

3、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博士研究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