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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申请须知
青岛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申请须知
一、奖学金资助内容
青岛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资助内容包括学费、校内基本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和留学生来华综合保险。
1. 支持地方类(DFH):所有硕博专业,择优录取;预计5-8人。
2. 省部合作类(SLJ):所有硕博专业,择优录取;预计5-8人。
3. 丝绸之路(Silk Road): 纺织科学与工程,博士(英文授课):5人;
纺织工程 ,硕士(英文授课):5人;
物流管理与工程,硕士(英文授课):5人;
金融, 硕士(英文授课):5人。
以上名额将以基金委最终通知为准。
二、申请专业及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在华留学生、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至40周岁之间。硕士申请者不超过35周岁,博士申请者不超过40周岁。
2、2022年9月拟入学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学习成绩优异,表现良好,符合青岛大学硕博留学生入学标准要求。
4、学业成绩优秀且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5、青岛大学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硕士、博士专业均可申请。
6、非在华留学生。
三、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须从网上填写,详见申请程序)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
3、护照复印件
4、学历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录取后须补交学历证明文件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5、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扫描件或公证件
6、已就业者提交工作证明
7、HSK5级210分或以上成绩(中文授课专业)
8、英语水平证明(英文授课专业,以下三选一)
*英语为官方语言的申请者;*雅思成绩达到6.0或以上,或者托福成绩达到75或以上的申请者;*上一学历阶段的授课语言为英语的证明。
9、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学者的推荐信。
10、个人申请陈述(不少于1000字,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需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博士研究生须由导师签字)。
11、相关获奖证书等。
1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因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3、预录取通知书。请联系导师或学院完成预录取流程,并获得预录取通知书。
申请方法请见:http://istudy.qdu.edu.cn/cn/article?cid=57&pid=54&detail=51
四、申请时间:2022年2月1日-2022年4月1日
五、申请程序
1、请登陆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系统1);http://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青岛大学代码:11065。无需寄出纸质材料。
2、请关注注册邮箱提醒信息,并根据提示登陆青岛大学来华留学系统在线申请。预录取后,需在线操作“奖学金申请“并上传《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系统2);
3、符合录取条件、学校考核并获得CSC批准者,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1)》;
4、申请者可持以上文件到中国驻其所在国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青岛大学报到。
※ 申请人须保持联络畅通,如因联络不通畅而影响考核和录取,责任自负。
六、入学手续
持X1签证,按照《青岛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青岛大学报到并交验如下材料:
1、《青岛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
3、护照原件
4、护照照片8张
5、“报到须知”上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评审
在校时间1年或以上的学生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年度评审主要从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以及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下一学年是否继续享受奖学金的标准。学生须于每年3月注册时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评审表参加年度评审。无故不参加年度评审或年度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266071
电话:(86) 532-85953863
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学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
2、住宿费由学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
3、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博士研究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