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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6年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申请指南
“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是为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有关倡议以及《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相关要求设立,旨在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项目按照围绕战略、精准投放、协同推进、互利共赢原则开展实施,重点支持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税收、金融、减灾、师资培育等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
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青岛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单位,面向全球招收“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硕士、博士)。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一. 招生类别及专业
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Silk-Road Program)面向青岛大学以下专业录取:
纺织工程 硕士 (英文授课)
纺织科学与工程 博士(英文授课)
二. 申请资格及要求
1. 申请者为非中国籍公民,国籍需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范围,身心健康。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学习成绩优异,表现良好,符合《青岛大学2026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青岛大学2026年9月拟入学研究生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2. 申请者年龄一般在18至40周岁之间,其中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 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的资助。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一经发现,其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退还已领取的奖学金。
三. 申请流程
1. 申请者于2026年4月1日-5月10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进行网上注册与申请(受理机构编号请填"11065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B ")。提交申请后下载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 申请者根据《青岛大学2026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中的申请流程登录青岛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系统https://admission.qdu.edu.cn/注册并如实在线填写信息,完成留学申请流程并上传《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特别注意:
※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者提供学习成绩单需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 预录取材料:项目申请人须提前联系导师或学院,完成预录取申请表后发送至邮箱:admission@qdu.edu.cn。
预录取申请表申请方法请见:https://istudy.qdu.edu.cn/cn/article?cid=63&pid=62&detail=320
3. 所有通过初审的材料将由相关专业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同学请缴纳申请费,并将申请费缴纳凭证发送邮件至admission@qd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丝绸之路项目申请”)
4. 青岛大学将在通过复审的申请者中择优推荐奖学金候选人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最终录取结果由CSC确定。
※ 非中文或英文的文件,需附公证或发证单位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 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与申请材料准确、真实。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证,申请者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 请务必确保在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上提交的材料和https://admission.qdu.edu.cn/上的一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终审,申请材料将作为CSC确定最终录取结果的重要依据(并非每位获得学校推荐的同学最终都能获得奖学金)。
四. 申请时间
青岛大学网上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五. 录取与报到
1. 学校收到CSC确定的最终录取结果后,将及时通过邮件通知申请者,并将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发送给新生。(最终录取结果的公布时间请留意学校通知。)
2. 新生将于2026年9月初开始在青岛大学学习,具体报到日期请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青岛大学录取通知书、JW201签证申请表(纸质或电子版)、《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原件如非中文或英文书写,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等材料,供学校复核奖学金资格。复核不通过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六. 资助标准与期限
1. 免学费。
2. 奖学金生资助期限内学校向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
3.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博士研究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4.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购买。
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入学通知书上标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七. 评审
在校时间1年或以上的学生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年度评审主要从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以及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下一学年是否继续享受奖学金的标准。学生须于每年3月注册时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评审表参加年度评审。无故不参加年度评审或年度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 联系方式
电话:(86) 532-85953863 邮箱:admission@qdu.edu.cn
通讯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敏行楼
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266071
附件3: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